追讨欠款不一定要在本地法院起诉。法律对法院管辖有规定,一般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不过,有特殊情况。要是借款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就可以按合同约定选择起诉的法院。
要是借款合同没约定管辖,借款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付的,合同履行地也能作为管辖依据。如果争议标的是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比如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是接收货币一方,其所在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所以,债权人追讨欠款时,别只想着去被告所在地法院。可以结合合同约定和履行等情况,看看能不能在自己所在地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这样能多一些选择,更方便追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