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问题不是必须由被告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这些管辖权相关规则。
被告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提交答辩状时,要是被告觉得受诉法院没管辖权,就有权向法院提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要是异议成立,会裁定把案件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是不成立,会裁定驳回。
法院可依职权审查管辖权。即便当事人没提管辖权问题,法院在审理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也会主动审查。要是确认无管辖权,会把案件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原告在起诉时,若发现法院无管辖权,可变更诉讼请求,也能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起诉。第三人若发现法院管辖可能影响自身权益,可向法院反映情况。
所以,当法院无管辖权时,不只是被告能提出,法院、原告、第三人等在不同情况下,都能让管辖权问题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