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投入使用,一般来说不算侵权。商标侵权指的是没得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就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用和人家注册商标一样或者差不多的商标,或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情况。
商标注册下来后,商标权人就拥有了商标专用权。不过,商标法有个规定,如果商标连续三年都不使用,是可以被撤销的。要是商标注册人拿到商标后,很长时间都不用,别人就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这个商标。但这不是侵权问题,而是为了保证商标权利的稳定性。
要是有人在这个商标申请注册的时候,已经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用了和它一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并且有了一定影响,等这个商标成功注册后,在先使用人在原来使用的范围内接着用这个商标,这也不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是保护在先使用人的这种使用行为的,商标注册人不能禁止,但可以要求他们加上合适的区别标识。
总的来讲,只是申请注册的商标没使用,不会构成侵权,不过可能会有被撤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