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购保险产品的分割要按照保险类型和具体情形来处理。
要是保险是婚前买的,并且保费已经交清,那这个保险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割。要是婚前买的保险,但婚后还在缴费,那么婚后缴费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要平均分割。常见的做法是持有保单的一方补偿另一方婚后缴费和增值部分的一半。
要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保险,消费型保险已消费的保费不再分割;储蓄型或投资型保险,像分红险、万能险等,保单现金价值和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办法有两种,一是退保,分割退回的现金价值,不过可能会有损失;二是一方继续持有保单,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若保险是以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且指定子女为受益人,保险金是归子女的,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要是保费支出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持有保单的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已支付保费的一半。
涉及保险分割时,双方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