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后,原股东是否承担原债务得分情况看。
通常,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要用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股权变更后,要是原股东已经履行出资义务,一般不用对公司原债务担责。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原股东没履行或没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而受让方知道或应该知道这情况,公司债权人能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方要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如果原股东在股权转让前抽逃出资,哪怕股权已变更,原股东也要在抽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要是原股东和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特别约定,而且这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按约定办。但这约定通常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给原股东的建议是,转让股权前确保自己履行了出资义务,没有抽逃出资行为。新股东受让股权时,要调查清楚原股东出资情况。债权人发现原股东有未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