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碰到新案件该咋办?下面分情况给大家说说。
要是罪犯在服刑时又犯新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得先对新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判的刑罚,依据数罪并罚原则来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一般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里最高刑期以上,来酌情确定执行的刑期。不过,管制最高不能超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一年。要是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不能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能超二十五年。
要是发现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也就是有漏罪,那要对新发现的罪进行判决,再把前后两个判决的刑罚,按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会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内。
在处理程序上,服刑期间的新案件一般由服刑地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监狱等执行机关会配合司法工作,把罪犯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大家要记住,服刑期间好好改造,别再犯新罪,有漏罪也别隐瞒,主动交代争取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