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诉讼费谁来掏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诉讼费遵循败诉方承担的原则。案件审理结束,法院大多会判决败诉方支付这笔费用。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结合具体案情,确定当事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数额。共同诉讼里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根据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定费用分担。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双方可协商诉讼费谁来出,协商不拢就由法院拍板。离婚案件同样如此,先由双方商量,谈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要是原告申请撤诉且获法院准许,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但能减半。还有当事人自己起诉,却不符合起诉条件被法院驳回,受理费也得原告掏。
总之,诉讼费承担以败诉方承担为大原则,但会因案件类型和实际情况而调整。大家遇到这类问题,可结合自身情况参考,也可进一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