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如果法院驳回了起诉,一般来说诉讼费是会全部退还的。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出现驳回起诉的情况,虽然案件受理费按规则是由原告负担,但法院会把已经收取的诉讼费全额退给原告。
法院驳回起诉,意思就是经过一番审理,法院觉得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从程序上就否定了这个起诉,案件根本没进入到实际审理的阶段。既然都没对案件进行实质性的处理,再让原告承担诉讼费用就不太公平了,所以法院会退还已收的诉讼费。
但在实际情况里,也可能有特殊状况。要是在诉讼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必要的实际开销,像公告费这类费用,它们并不在案件受理费的范围内,通常是不会退还的,得由原告自己承担。
对于原告而言,一旦遇到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况,不用着急。可以主动和法院沟通,弄清楚退费的流程以及具体要办的事情。之后按照法院的要求去办理退费手续就行。这样就能在合法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自己在诉讼中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