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很多人会担心败诉后律师费谁来出。一般来说,要是官司原告输了,律师费得原告自己掏。这是因为我国法律实行“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谁请律师帮自己打官司,不管最后是赢是输,律师费都得自己承担。
但也有特殊情况,律师费可能由被告出。第一种是合同里有明确约定,像一些商业合同会规定,要是因为合同起了纠纷打官司,败诉方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等费用。第二种是部分知识产权类案件,比如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方面的纠纷,法律允许胜诉方让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第三种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出。第四种是担保权纠纷案件,如果债权人只起诉担保人,而且只在担保范围内获得赔偿,不涉及主合同当事人,那么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可以让担保人承担。所以,原告败诉后能不能让被告承担律师费,得看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