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如果只有你一方想离、对方不同意,那就只能走诉讼离婚,没办法强迫对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子女达成一致,一起去民政局办理。当对方不同意时,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离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常见的可认定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以及一方被宣告失踪等。如果第一次起诉对方坚决不同意、又不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能判不准离,但你在判决生效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判离。建议你现在就开始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对方过错材料、沟通记录等,同时理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子女抚养意愿。我们不对判离时间做承诺,但准备越充分,进程越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