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离婚时女方家出的购房款是否要"还",关键看这笔钱的性质。如果女方父母在婚后出资且没有明确赠与双方的意思,一般视为对女方个人的赠与,房子归女方、对应的出资不用还;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明确赠与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但通常也不是"还"而是折价补偿。如果是借款(有借条、转账备注借款),那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要还,原则上各自分担一半。建议你理清:出资时间(婚前还是婚后)、房产登记在谁名下、有无书面约定或借条。不同情形结果差别很大。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结合出资凭证、登记情况来认定是赠与还是借款、是个人还是共同财产,再决定房屋归属和是否需要补偿。如果出资在婚前且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通常直接认定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更谈不上"还"。提前把出资凭证、聊天记录、赠与或借款的意思表示都留好,能省去日后很多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