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里,第三人分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两种,不同类型第三人申请撤诉规则不同。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同原告一样参与诉讼,其申请撤诉得在法院宣判前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是否准许。若撤诉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准许;要是存在规避法律等情形,就可能不准许。此外,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接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未经允许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他人已开展的诉讼,自身无独立请求权,只是案件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一般而言,他们不能申请撤诉,因为其诉讼权利受限,参与诉讼主要是为维护自身利益,且依附于一方当事人。但要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此时他们就拥有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在符合撤诉条件时,也能申请撤诉,最终是否准许同样由法院审查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