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病假认定后补差,关键在于处理停工留薪期工资和病假工资的差异。
确定停工留薪期很重要,要结合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当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判断。在这期间,职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要是职工一开始按病假处理,后来认定为工伤,就会有补差情况。如果病假工资比停工留薪期工资低,单位得补足差额。计算时,用停工留薪期内应得工资减去已发的病假工资。应得工资通常按职工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算。
操作时,职工要向单位提补差申请,同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等证明材料。单位审核后按规定补差。要是单位拒绝,职工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注意,劳动仲裁是劳动纠纷解决的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