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时持股者要不要承担债务,得看具体情况。
通常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他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他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公司负责。简单讲,要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把出资都足额交齐了,那在公司清算的时候,股东一般不用对公司债务额外负责,公司会用自己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
不过,有些特殊情况,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负责了。要是股东出资不实,也就是没按公司章程规定交够出资,那他得把没交的部分足额补上,而且要在没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要是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能要求他把出资本息还给公司,债权人也能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股东就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持股者在公司清算时是否承担债务,关键看是否足额出资、有无抽逃出资以及是否滥用相关权利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