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但还没给供货商货款,供货商可以这样做。
要是公司注销时,股东或者清算组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通知和公告,使得供货商没能及时申报债权,最后货款没拿到,那供货商就可以要求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赔偿自己的损失。就好比你卖东西给别人,对方公司注销时没好好通知你,害你钱没拿到,你就有权让相关人员赔你。
如果股东在公司解散后,故意把公司财产处理了,给供货商带来了损失,或者没经过正规清算,弄个假的清算报告去骗登记机关办了注销,供货商能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进行赔偿。这就像有人故意把该给你的东西弄没了,那你肯定得让他负责。
还有一种情况,公司没清算就直接注销,导致没办法清算,这时供货商可以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实际控制人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要是和对方协商不下来,供货商可以把供货合同、发货单这些能证明供货事实的证据收集好,然后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来要回货款。不过在打官司的时候,要留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了时间,可能就算你有理,也没办法胜诉了,钱也就更难拿回来了。所以一定要重视时间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