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房贷的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房屋)分割处理方式如下:
如果夫妻双方能协商一致,就按协商结果分割。可以是一方拿房屋所有权,同时承担剩余房贷,再给另一方相应补偿;也可以把房屋出售,然后分割售房款。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按这些原则判决:要是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和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拿到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实际中,房屋通常归产权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补偿另一方,补偿数额根据共同还贷的款项、房屋增值情况等确定。
如果还没取得房屋所有权,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某一方使用。等取得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再起诉。
另外,如果涉及父母出资,要结合具体出资情况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房屋归属和分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