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追加第三人的裁定,一般是不能上诉的。不过,要是当事人对这裁定不服,有几种救济办法。
一是向作出裁定的法院提书面异议。在申请里写明不服的缘由,比如觉得被追加的第三人跟案件没啥法律关系,并且提供相应事实和证据,让法院重新审查并撤销追加裁定。法院会审查异议,理由充分的话,原裁定可能会被变更或撤销。
二是积极参与后续诉讼。在庭审中,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把自己观点说清楚。要是发现因为追加第三人,自己的诉讼权利受限了,像举证、辩论不顺畅,就及时跟法庭提,让法庭保障合法诉讼权利。
三是等一审判决出来后,如果对结果不满意,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在上诉状里,可以把不当追加第三人当成上诉理由,让二审法院审查一审程序合不合法、实体处理对不对,纠正可能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