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一般是原告先把诉讼费交了,被告很少会有提前交诉讼费的情况。不过呢,要是被告发起了反诉,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和这个案子有关的诉求时,被告就得和原告一样,先把诉讼费交上。要是被告没交这笔钱,法院就会当作被告自动撤回反诉或者诉讼请求。
到了判决的时候,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原被告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要是最后被告败诉了,按照规定得他交诉讼费,但他就是耍赖不交,这时候原告赢了官司后,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去法院,申请让法院帮忙强制被告交钱。
法院有很多办法让被告交钱,比如去查被告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基金这些财产。要是查到了,法院能根据不同情况,把被告的财产扣下来、冻结住、划走或者变卖掉,用来交诉讼费。而且啊,被告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以后被告想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或者申请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还有贷款融资、进入市场、认定资质这些事儿,都会因为信用有问题而受到限制。
给大家提个建议,在诉讼中该交的诉讼费就按时交,要是败诉了也别耍赖不交,不然给自己带来一堆麻烦,可就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