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疑惑,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审查起诉时间是怎么算的。其实,时间并非重复计算,而是重新起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等补充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具体的审查起诉时间这样来算:检察院对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通常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应在十日以内作决定;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一年,可延长到十五日。
而对于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得在一个月内完成,且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补侦完移送检察院,检察院都重新算审查起诉期限。
这样规定的目的,一方面是保证司法机关有足够时间查清楚案件事实、收集证据,另一方面避免案件长时间拖着没结果,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大家了解这个法律知识,能更好地理解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