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不服侵害人处罚,可按不同情况通过以下途径提诉求。
若侵害人受的是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被害人能在规定时间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要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目的是重新审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提起行政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若侵害人受的是刑事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自收到判决书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请求五日以内,应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被害人提出诉求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清晰阐述不服处罚的理由和依据,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