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时,很多人会关心被告何时能得知消息。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要保障被告的知情权和答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在立案后五天内,得把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发给被告。被告收到后,有十五天时间准备答辩状。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在这十五天法定答辩期内准备答辩意见和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送达时间可能会延长。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要是送达方式选择不合适,或者被告住所地信息不准确,都会影响送达时间。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就会用公告送达,公告期是三十天,从发公告那天算起,过了三十天就视为送达。所以,参与离婚诉讼的人要清楚这些规定和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做好应对。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