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前任发的红包能否要回,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要是红包属于民间借贷性质,也就是你有把钱借给前任的意思,还有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能证明是借款的证据,那你有权让前任还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借款人得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如果红包是在情人节、七夕这类特殊节日发的,或者金额是520元、1314元等特殊金额,又没有其他证据表明是借款,法律上一般会把它认定为赠与。赠与完成后,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因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对方收下红包,赠与行为就完成了。
不过,要是红包金额大,明显超出一般赠与范畴,结合双方情况能认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双方分手、结婚目的实现不了,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要是你想让对方返还红包,得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要是双方协商不成,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