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东西能不能要回来,关键看这些"东西"是什么性质、当初怎么给的。如果是你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当时明确是借给她使用的,那你有权要回,可以先通过共同朋友转达,保留好转账记录、购买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协商不成、金额较大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返还原物或主张不当得利。如果是恋爱期间你自愿送给她的礼物、节日红包、日常花销,一般视为赠与,很难要回。特别要注意,如果涉及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比如购房出资、车辆),分手后原则上可以主张返还,但必须有出资证明。建议在对方拉黑前就固定好证据,别等到东西被处置了再追。如果金额不大,也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收费用。最后提醒,恋爱分手容易情绪化,但维权要讲证据和法理,别采取堵门、公开隐私等过激方式,反而让自己被动。走法律途径前,先理清是"借"还是"送",这直接决定你能不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