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留守人员能获得经济补偿,这是大家关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这样计算。
企业破产使留守人员劳动合同解除,这属于用人单位导致的情况,所以企业需要支付补偿。补偿金额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每满一年,企业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么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算,且补偿年限最多十二年。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留守人员的经济补偿属于职工债权,会在破产财产里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就会按顺序给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补助等费用,还有法律规定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留守人员不用太担心拿不到该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