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起诉的情形下,法律对取保候审的撤销时间有明确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会让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当出现不起诉情况,相关机关要及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同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通常,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办案机关应马上办理撤销取保候审的手续,虽法律没明确规定具体天数,但要求及时办理,一般会在较短时间完成。
解除取保候审时,要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通知书,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和被取保候审人。执行机关收到决定后,要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
所以,从不起诉决定作出到撤销取保候审手续完成,一般会在合理的短期内结束。若遇到相关机关未及时办理的情况,被取保候审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