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分到的安置房该怎么处理?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安置房是用一方婚前房产拆迁换来的,名字也只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这房子一般就归这一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没资格分,房子主人想卖就卖,想送人就送人。
但要是安置房是夫妻一起生活时,共同房产拆迁得到的,就算离婚后才拿到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两人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分,比如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一些钱作为补偿。要是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偏向子女、女方和没犯错的一方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房子还没拿到完整产权,法院通常不会直接说房子归谁,而是让当事人先住着。等拿到完整产权后,如果还有纠纷,可以再去法院起诉。
所以,处理离婚后的安置房,最关键的是先搞清楚房子到底归谁。能商量就商量,商量不成就走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