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案件,要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种,本质上和不动产建设施工有关。所以,一旦发生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就得按照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来处理。
专属管辖排他性很强,一方面排除了当事人协议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这么规定是有好处的,受诉法院能实地勘查工程状况,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还能更好地把控和处理工程造价、质量等争议问题,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地审理。
要是遇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当事人应当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