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里,很多人对诉讼和强制执行的关系不太清楚,有人以为诉讼进行时就能申请强制执行,其实一般不是这样。所谓强制执行,简单说就是法院按法定步骤,动用国家力量,依据有法律效力文书里规定的内容,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权利能实现。
在诉讼还在进行时,法院还没审理完,也没给出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这时是没办法走强制执行程序的。必须等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生效,而且义务人在规定时间内没履行义务,权利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在诉讼过程中有一种“先予执行”制度。如果是追讨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或者劳动报酬的案件,还有情况特别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会裁定是否先予执行。不过这和严格意义的强制执行不同,而且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遇到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别着急申请强制执行,先耐心等法院判决生效。要是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情况,比如急需医疗费用救命,就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