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损害自己债权的行为,想行使撤销权的话,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算起一年内行使。一旦从债务人做出这个行为开始算,过了五年债权人都没行使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没了。
撤销权过了五年消灭后,债权人没办法再靠行使撤销权来维护权益。不过,还是有别的办法保障债权的。
首先,可以和债务人好好商量,看看能不能达成新的还款协议或者解决方案。通过心平气和地沟通,说不定能让债务人主动把欠的钱还上。
要是债权已经到期了,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起诉的时候,得准备好相关证据,像借条、转账记录这些,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存在的。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如果债权人赢了官司,就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比如查询、冻结、划拨债务人的财产,把自己的钱拿回来。
另外,要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还有其他可以执行的财产,也可以通过合法的办法找到这些财产线索,然后提供给法院,这样法院就能执行这些财产来还债权人的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