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普通的刑事案件里,辩护律师只要带着律师执业证、律所开具的证明,还有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的公函,提出会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就得赶紧安排。不过要是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子,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想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得先得到侦查机关的同意。
2、要是碰到后面这两类案件,检察院不让律师会见,律师得先搞清楚是不是已经拿到侦查机关的许可。要是没拿到,就得按照规定去申请。
3、要是不属于前面说的需要许可的案件,或者已经获得许可,但检察院还是不让见,律师有几个办法。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反映,让上级机关来处理,纠正下级检察院的错误做法。也能向同级或者上一级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反映,借助行业组织的力量保障自己合法执业的权利。还能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让法院对律师会见权这件事做出判决。
4、律师得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会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