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追诉期内又犯了新罪,新罪和前罪的追诉时效是分开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要是在追诉期限里又犯罪了,前罪追诉的期限就从犯后一个罪的日子开始重新算。
新罪的追诉时效,得看它可能判的法定最高刑是多少。要是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那追诉时效就是五年;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时效有二十年。要是过了二十年觉得有必要追诉,还得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才行。
给大家举个例子。甲犯了A罪,这个罪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所以追诉时效是五年。在追诉期的第三年,甲又犯了B罪,B罪法定最高刑为七年,追诉时效是十年。这时候,A罪的追诉时效就要从甲犯B罪那天开始重新算了,也就是还要算五年。而B罪就按照它自己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结束那天起算十年。大家要注意,在法律上,追诉时效很重要,如果在时效内,司法机关就可以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要是过了时效,一般就不能再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