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确定财产纠纷的案件里,委托代理权限有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这两种类型,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般授权就好比请了个“流程助手”。代理人能帮着出庭,去收集和提供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辩论。不过呢,他们不能对当事人的核心权益做决定,像代替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这些事,都不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要是你只是想让代理人帮你处理一下打官司的流程,就可以选一般授权。选了一般授权,得在授权委托书中清楚写上“一般代理”,把具体能做的事一项项列明白。
特别授权就像是给了代理人“更大的权力”。除了一般授权能做的事,代理人还能代替当事人处理一些涉及核心权益的诉讼行为,像前面说的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反诉或者上诉等。因为特别授权涉及到当事人核心利益的处置,所以必须把授权的事项一条一条写清楚。要是只写“全权代理”却没有具体的授权内容,在实际打官司的时候,通常就会被当成一般授权。
当事人确定代理权限时,得结合自己想在案件里参与多少,对代理人有多信任等情况来考虑。而且,授权委托书得让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且在开庭前交给法院,这样才能保证代理行为合法有效。要是不确定怎么选代理权限,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