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唯一住房在某些情况下是会被强制执行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涉及金钱债权的执行案子里,要是出现下面这些情况,那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就能被执行。第一种情况是,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他们名下有其他能满足基本生活居住需求的房子。第二种情况是,在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为了躲债,把自己名下其他的房子都转让了。第三种情况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房保障的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其需要抚养的家属提供了居住的房子;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变卖的价款里扣除五到八年的租金。
2、在实际司法操作中,法院会全面考虑很多因素,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利。不过,这并不代表唯一住房就一定不能被执行。要是该房屋面积很大,装修还特别豪华,超过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的必要范围,法院也有可能会强制执行。
3、唯一住房并不能成为逃避执行的绝对借口。债权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