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协议里,电表余额处理方式多样,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写进合同。
要是从出租人处租房,双方能约定,电表里剩余电子电量算出租人预交的费用。租赁结束时,按实际剩余度数和当地电价结算,承租人把相应金额付给出租人。比如双方抄表确定剩余一定度数电,根据当地一度电的价格算出金额,承租人给出租人。
还有一种方式,可把电表余额当成房屋附带资源,承租人不用额外付费,直接在租赁期内用完。这种方式对承租人有利,相当于得到用电优惠。
如果是转租房屋,原承租人电表有余额,新承租人可和原承租人协商,以合理价格承接电表余额。双方要在转租协议里明确金额和支付方式。
不管选哪种方式,重要的是在租赁协议里清楚约定电表余额处理办法,防止租赁期间或结束时因电表余额问题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