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不一定要去登记所在地,不过得区分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先来说说协议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要是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得一起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不是只能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办。举个例子,两人在甲地登记结婚,但有一方常住乙地,那他们也能在乙地办理离婚登记。
再看看诉讼离婚,它更灵活一些。通常,得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了,这时候提起离婚诉讼,就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很多人可能会误以为,不管哪种离婚方式,都只能去结婚登记的地方办理。其实并非如此,大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对合适的办理地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