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种情况得从不同方面来分析怎么应对。要是起诉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之后,不再主动提这件事,也不推动诉讼接着进行,很有可能会被按照撤诉来处理。简单来讲,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原告收到传票传唤,却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没得到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法院是可以按撤诉来处理的。另外,要是原告经过催促,还是不配合提供证据,不积极推进诉讼,法院也有权力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2、对于被告来说,如果觉得原告撤诉了,自己的权益没得到很好的解决,那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看看能不能通过另外起诉的办法来维护权益。要是原来的起诉涉及到了纠纷的关键问题,原告撤诉之后纠纷还是存在,被告可以去收集相关的证据,积极准备另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去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合法权益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而受损。
最终还是要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所掌握的证据,结合法律规定,来综合考虑解决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