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后又撤案,会带来多方面的后果。
先说程序方面,一旦撤案,法院就会终结对这个案子的审理,不再对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和判决,诉讼活动也就此告一段落。要是当事人之后基于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通常法院会受理。不过离婚案件有点特殊,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从实体权利来看,撤案并不代表当事人放弃了实体权利。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还是存在的,只是暂时不通过这次诉讼来主张了。就拿债权债务纠纷来说,债权人撤案后,债权本身并没有消失,在诉讼时效内,债权人还是可以再次起诉来主张债权。
费用承担上,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而且是减半交纳。这就意味着原告得承担一部分诉讼成本。
另外,撤案还可能对当事人在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社会交往中的信誉和形象产生潜在影响。比如在商业合作纠纷诉讼中撤案,合作伙伴可能就会对其解决纠纷的诚意和能力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