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里,妨害公务和故意伤害罪是否要数罪并罚,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在妨害公务的时候,仅仅把执行公务的人员弄成了轻微伤,那就只按妨害公务罪来定罪处罚,不会数罪并罚。这么做是因为妨害公务罪本身就涵盖了对执行公务人员使用一定暴力、进行威胁的行为,轻微伤这种程度在这个罪名里就能得到合理评价。打个比方,有人不配合执法,推搡了执法人员,导致其受了点皮外伤,这就属于这种情况。
但要是在妨害公务的过程中,故意去伤害执行公务人员,让对方达到了轻伤以上的后果,那就同时满足了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条件。这在法律上叫想象竞合犯,处理时会从两个罪名里选处罚更重的那个来判,一般就是按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而不是两个罪名都判。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行为人在妨害公务的行为之外,又另外去故意伤害他人,而且这个伤害行为和前面的妨害公务行为是完全独立的,各自符合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条件,这时候就得数罪并罚了。
所以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不管遇到什么事儿,都要理智冷静,配合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要是不小心陷入了这类法律纠纷,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