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到底哪一方该垫付医药费,法律没有强行规定。常见的情况有下面几种。
有的肇事方会主动垫付伤者的医药费,这源于他们的责任意识与人道主义精神。要是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而且事故责任也已明确,那保险公司能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的额度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很多时候,伤者一方会自己先垫付费用。毕竟伤者抢救治疗不能等,为了让伤者能及时得到救治,伤者本人或者家属一般会先出钱,后续再和责任方协商解决,或者走法律程序索赔。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能帮忙垫付。就像抢救费用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者肇事车辆没买交强险,又或者车辆肇事逃逸了,这种时候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就会垫付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的抢救费用。
要是大家都不愿意垫付,伤者可以和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要是协商没有结果,伤者还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为了让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不受影响,要求义务人先拿出一定数额的钱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