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用假名签订合伙协议的方式套取他人资金,应当被认定为诈骗罪。这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并非一个罪名,一般认为,只有商事主体才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2、借款的问题,如果借条上他签的也是假名字则也应当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会被认定为构成诈骗罪。
在签定协议时,任何一方都有义务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对方,包括真实的姓名。以假名与别人签协议的一方,如果在履约过程中违约,同样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确定与之签合同的是否属于同一个人.
我用假名字签订了合同的大致解答如上,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