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抗诉分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下面给大家讲讲这两种抗诉的具体条件。
二审抗诉是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还没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如果检察院觉得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得不对,就可以提出抗诉。比如说案子事实没弄清楚、证据不够;明明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罪却判无罪,或者无罪的人被判有罪;判刑的时候重罪判轻了,轻罪判重了,刑罚用得明显不合适;罪名定错了,把一个罪定成几个罪,或者几个罪定成一个罪,影响了量刑或者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该判刑的免了刑事处罚,或者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这些用错了;还有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再审抗诉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要是发现法定情形,检察院也能抗诉。就像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可能影响到定罪量刑;用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实在、不充分,依法得排除,或者主要证据之间有矛盾;原判决、裁定用法律用错了;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审判公正;审判人员在审理案子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
法律建议:如果您遇到法院判决可能存在问题的情况,留意是否符合上述抗诉条件。要是觉得判决不公,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检察院反映,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