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形成前离婚转移财产,一般不能认定是为逃避债务,通常无法要求撤销该行为。因为转移行为发生在债务形成之前,缺乏逃避债务的时间关联性。
不过,要是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预感到可能产生债务,以离婚转移财产等不合理方式处分财产,存在恶意规避将来债务的主观故意,且该处分行为让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中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维权。
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债权人主张成立,会撤销财产转移行为,让财产恢复到转移前的状态,以此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另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债权人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收集证据,及时向法院请求撤销,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