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顾名思义就是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法律对此作规定就是要求企业一定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促进企业月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企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即从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需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
企业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须支付劳动者二倍的工资,因视同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身就一种法律后果。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仍在企业处工作而企业又未表示异议,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而合同期满一个月内是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续订合同的期限,因此不需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的工资以劳动者当月实发工资(包括加班费)计算,即未扣除社保、税款及其他需扣除款项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