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面这几种情况不能用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
1、储户找金融机构要存款本金和利息,金融机构不能以诉讼时效来抗辩。储户在存钱之后,就有从金融机构拿到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这个权利来自储蓄合同。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证金融秩序的稳定,维护储户的合法利益。
2、投资者要求兑付国债、金融债券,还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也不受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国债和金融债券背后有国家信用或者金融机构信用,是面向大众发行的。要是可以用诉讼时效来抗辩,会打击投资者的信心,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
3、因为投资关系,要求股东缴付出资,股东也不能用诉讼时效来逃避。公司开展经营和承担责任,都得有资本作为基础,股东按规定缴钱出资是他们的法定义务。要是允许股东用诉讼时效来赖掉出资的义务,那公司、其他股东还有债权人的利益都会受到损害。
4、法律规定其他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请求权,同样没办法用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可能会有更多新类型的债权请求权出现,法律也需要不断跟进和完善相关规定,以保护债权人的合理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