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关于房产归属问题常常让人头疼。很多人以为谁出了钱房子就归谁,其实不然,房产归属一般是看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登记,而不是看出资情况。按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说法,房子的买卖、变更这些事儿,只有依法登记了才有效,没登记就不算数,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要是房产证上那个人的名字也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里,那一般就会认定这人是房子的主人。
但要是出资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出了钱,还能证明和对方有借名买房这类的约定,那出资人也能依据合同或者相关法律,去争取自己对房子的权益。比如说,可以要求对方把购房款还回来,再加上房子增值的那部分钱。
要是两个人在婚前一起出钱买房,这就更复杂了。这种情况得结合出钱的性质、结婚的目的等一起判断。要是因为恋爱、结婚才出钱买房的,在法律上有可能会被认定是附条件的赠与关系。要是双方还有其他的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要是因为房产归属问题起了纠纷,双方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要是实在商量不下去,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弄清楚事实,然后做出判决。所以大家在买房或者涉及到房产出资时,一定要留好相关证据,免得日后出现纠纷,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