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同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有效。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要是借款合同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既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合同部分内容是有效的。不过呢,要是合同里约定的利息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那这部分利息约定就无效了。国家是禁止放高利贷的,借款利率不能违反国家规定。
如果约定的利息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那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支付这部分利息。要是借款人已经支付了超出部分的利息,能通过和出借人协商,或者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让出借人把这部分钱还回来。但合同中关于本金,还有没超过法律规定利率标准的那部分利息的约定还是有效的,借款人得按照约定偿还本金和合法的利息。
要是因为这个事儿起了纠纷,法院在审理的时候,会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对于合理的本金和利息要求,法院会支持;但对于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要求,法院是不会支持的。所以说,大家签借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明确利率标准,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