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婚家庭里,要是二婚丈夫给前妻女儿买房,能不能把这房子要回来,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这钱是丈夫和现任妻子一起挣的,两人都有份儿。可丈夫没经过现任妻子同意,就把房子送给前妻女儿,这就不对了。因为法律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像买房这种大事,得两人商量着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现任妻子有权利让这个赠送行为无效,把房子要回来。要是房子已经过户给前妻女儿了,现任妻子也能通过去法院起诉,让前妻女儿把买房子的钱还回来。
要是买房的钱是丈夫在结婚前就有的个人财产,那丈夫就有自由支配这笔钱的权利。他把房子送给前妻女儿,一般来说就是合法有效的赠送,很难再要回来了。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前妻女儿做了严重伤害丈夫或者他近亲属的事儿,或者前妻女儿本来对丈夫有照顾的义务却不做,又或者没做到赠送房子时约定好的事儿,丈夫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把赠送撤销,把房子要回来。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如果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搞清楚买房钱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要是觉得自己权益被侵犯,要及时收集证据,必要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