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只起诉担保人时,管辖问题得区分不同情况。
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并且这个约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协议管辖的规定,那就按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具体来说,约定的法院得是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同时也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规定。
要是保证合同没约定管辖法院,那就按照法定管辖规则来确定。通常,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另外,要是主合同和保证合同选择的管辖法院不一样,此时要根据主合同来确定案件管辖。这是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里关于管辖的约定一般会对保证合同纠纷产生影响。
在确定管辖法院时,级别管辖的规定也不能忽视。要根据案件性质、标的额等因素,判断案件该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还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