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法人股东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权,要拿全部财产来承担公司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公司自身的法律关系,和股东个人的债权债务不一样。
2、法人股东变更只是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了变化,并不会改变公司独立法人的地位。不管法人股东怎么变,公司依旧是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
3、要是原股东在股权转让时存在欺诈、隐瞒等行为,损害了受让人或公司的利益,受让人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但这和公司对外承担债权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4、要是股东存在未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就算股东变更了,还是要在未出资本息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一般来说,公司债权的享有者和债务的承担者是公司,不是股东,但特殊情况下股东也有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