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时小孩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母亲若有这些情况,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母亲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子女感情等因素。一方有下面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要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认真听取其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见。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院会支持。建议父母尽量协商解决抚养权问题,实在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